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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对外国投资优惠政策


2013年12月11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丹麦政府鼓励外国公司(包括自然人,以下同)在IT、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高科技产业、水处理、风力发动机、助听器、大功率电子设备、农产品如猪肉及乳制品加工、有机食品等方面投资;鼓励外国公司利用丹麦的地理优势和基础设施投资兴办商品分销中心或其他物流企业;鼓励外国公司在丹麦设立地区总部、投资公司和研发机构。

丹麦为外国投资者开办公司提供了多种便利条件,几小时之内即可完成公司在线注册;丹麦拥有包括银行、公共基金、私人投资、风险投资和机构投资等在内的广泛的融资渠道;丹麦也有灵活、高效、富有弹性的劳动力市场。

根据新修订的丹麦公司法,从2010年3月1日起,有限责任公司其最低注册资金从12.5万丹麦克朗降为8万丹麦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