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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期


2013年05月01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各州市免税期

各州市的利润与资本税的完全或部分免税期最长可达10年 。

对州经济发展有利的新业务可以享有免税期,其评估标准主要包括:公司属于的产业部门、其国际交易或出口贸易、收入、公司人数、投资额与涌现的竞争对手数量。

公司享受免税期的条件是在整个免税期及免税期结束后的指定时间内公司仍将在该地区运营。

联邦免税期

除了各州市有免税期,瑞士的某些地区见(www.seco.admin.ch)上的地图也有联邦部分免税期与完全免税期(免税幅度为50%至100%)。然而享受联邦免税期还需要满足其它的条件。

以下公司可享受联邦免税期:

• 所属部门为工业(制造业)或为生产部门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

• 位于特定地区。

• 在投资、创造就业机会或维持就业水平、员工培训、与地方高等教育机构合作研发项目等方面对当地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和在本地采购商品及转包合同的公司。

• 以开发新产品、生产新产品和推出新的生产流程来创造价值的公司开发的最终结果必须是生产出新产品(“有效销售机会”)。

• 联邦免税期不得在条款、授予条件与期限方面超过相应州的免税期。

企业活动范围

A.工业企业

. 商品制造:将原材料转为半成品或成品。

. 生产环节遍布世界各地或一个生产环节需要在其它国家完成。

B.与工业紧密相关的商业

. 有高水平的创新,创造产品附加值,增加就业机会,扩大市场规模。

. 为其它工业企业提供服务。

可获得免税期的企业活动包括:软件开发,创建技术呼叫中心或共享服务中心,工业生产的组成部分(如研发、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物流)或总部运作业务(与生产过程紧密相关)、生产、库存管理、订单管理、物流、金融与财务管理。

服务供应商,如法律事务所、会计事务所、银行和保险公司、经销商、饭店和健身俱乐部等不具有联邦免税资格。

只有工业项目才可享受完全免税。其它项目的免税幅度通常不得超过50%。这些规定尤其适用于产品供应链中的重要公司,如在跨国企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公司(采购、研发计划、生产和分配计划、管理库存、物流策划、营销策略制订、销售与采购,金融与财务管理)。

申请过程

. 提交一份详细申请书,包括商业计划、预测节省税款额、免税请求及项目的独立专家鉴定书。

. 申请书应在项目进行之前提交。

. 申请书必须交至州政府。

. 由州政府决定是否批准申请。然后州政府向联邦经济事务秘书处(SECO)提出申请,以征得同意。

. 在联邦经济事务秘书处的建议下,联邦经济部长可批准或拒绝联邦免税申请。

. 可以向联邦经济事务秘书处申请预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