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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2012年11月30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新西兰建筑业工程师和技术工人有他们各种各样的、 全国或地区 性的行业协会,例如,建筑业联合会( Building Industry Federa-tion)

持证营造商协会(Certified Builders Association)和注册建筑师联合会(Register Master Builders)。这些行业协会有各自的会员标准,实际上是一种行业保护和自律的组织。 各类建筑商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这些行会成为其会员,是他们获得执业资格的一种标志。另外,政府对各类需要一定专业技能的职业,也都制定了指导性的技术等级标准。入行者或从业者需要经过一定培训、实习和考核,达到其要求,获得了技术等级证书,方能被雇用从事某项技术工作,或者自己独立执业。根据《2004 年建筑法》的要求,从 2007 年开始,新西兰建筑行业推行许可证制度。从 2009 11 30 日起,建筑企业或从业者在承揽或监理限制类工程时,必须持有营业许可证,必须是特许建筑执业者”( Li-censed Building Practitioner) 限制类工程主要是指建筑的基础、框架、外墙、门窗、屋顶等的施工,实际上涵盖了建筑施工的主要工作。新西兰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或限制外国企业进入新西兰建筑业市场。但是,除了澳大利亚的公司外,很少有外国建筑和工程公司在新西兰承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