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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经济基本情况介绍


2012年08月20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经济

澳门经济规模不大,但外向度高,是中国两个国际贸易自由港之一,货物、资金、外汇、人员进出自由,亦是区内税率最低的地区之一,具有单独关税地位,与国际经济联系密切,更与欧盟及葡语国家有着传统和特殊的关系。因此,澳门在区域性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连接内地和国际市场的重要窗口和桥梁。

鼓励投资

澳门为来自世界各地的投资者提供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同时,由于特区政府实施一些列鼓励投资的政策,包括向投资者提供各项税务和财务优惠,因而澳门已逐渐成为投资者的理想投资地。

税务鼓励措施

为促进澳门经济的长远发展,特区政府对于有利于澳门发展的计划提供税务优惠。申请人在申请书所列出的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至少一项:推动经济多元化,对增加输往新市场的产品做出贡献,在生产过程中能增加附加产值/或对科技现代化有帮助。

一旦申请获接纳,申请人获其公司可获多方面的税务优惠,例如:

1.            房屋物业方面,如购入的不动产是作工业厂房的用途,可全部豁免。而所租用的不动产是作工业用途时,可部分豁免。若厂房设在澳门半岛,豁免期为5年。若厂房设在离岛,豁免期为10年;

2.      营业税方面,预先批给个案可全部豁免。而离岛的营业场所享有50%的免税额(离岸银行除外);

3.            所得补充税方面,可享50%的免税额;

4.            凡有关工业用途的物业转移均可能享有50%至100%的物业转移印花税扣减,包括贸易、行政、离岸公司、长期租约及非牟利组织,而少于5万元的捐赠也可享有物业转移印花税扣减。

除此之外,特区政府还提供以下优惠:

1.     公寓、饭店及饮品营业场所免纳旅游税;

2.     供特区政府机关使用的机动车辆、旅游车、集体运输车辆及货运车辆等免纳机动车辆税。

2009年,获准享受税务优惠的企业主要从事食品及饮品制造、音像制品制造以及家具制造行业,批给的税务项目包括减免50%所得税及50%印花税。

财务鼓励

根据底23/98/M号法令规定,投资者向银行要求澳门元贷款,以用作建造、购置或融资租赁工业设施、设备时,可申请享受利息补贴。

凡经营制定行业的企业,并透过澳门银行取得贷款作投资,而该等投资有助于推动经济活动多元化及现代化、革新企业技术及转型、改善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又或是改善安全和卫生条件的企业设施,不论是用于建造设施、购置或融资租赁设施等,均有条件向经济局申请贷款利息补贴。特区政府补贴的基本利率为4厘,补贴期由1年至4年不等。

经6月8日第16/2009号行政法规修订新的《企业融资贷款利息补贴》,借加大资源的投放,扩大受惠行业范围、增加可获贷款利息补贴的投资项目、简化申请条件及减轻受惠企业的负担,借此扶持扶助本地弱势企业运用财政扶助措施改善经营条件,以适应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业融资贷款利息补贴》的实施旨在透过补贴贷款利息之方式,鼓励本地投资的企业在其业务范围内增加所需投资,从而达致促进本地经济活动多元化、增强环境保护、协助企业技术革新及转型以提升竞争力和促使业务趋向现代化。

2009年度上半年,根据第28/98/M号法令而获批准享受利息补贴的主要是从事药品、成衣及印刷的制造业,贷款用于购置新设备及修缮/装修设施。新修订的《企业融资贷款利息补贴》,由2009年6月9日法规生效之日至12月31日,申请总数达67宗,批给贷款金额超过1.6亿,获批准享受利息补贴的企业主要从事装修工程、出入口、零售、酒店、餐饮、旅游等行业。

又根据第49/85/M号法令,尤其是第11条规定,以 偿还结合无偿的形式补贴与下列有关的投资项目:制造新产品,并可能因此而冒极大的经济风险以及新项目确具价值;新项目的引进和开发计划,有利澳门工业的发展;安装防止污染设备项目,而这些设备的安装队澳门带来好处。